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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社卡居然会失效?这六件事千万不要做

2017-09-25 09:59:41    浏览:1    点赞:0 QQ咨询 微信联系 收藏关注

在这六种情况下,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是会被停止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判刑。

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的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一卡在手,走遍天下不愁,是对社会保障卡的形象描述。可是,在这六种情况下,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是会被停止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判刑。

保社卡居然会失效?记住!这六件事千万不要做!

在这六种情况下,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是会被停止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判刑。

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的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卡在手,走遍天下不愁,是对社会保障卡的形象描述。可是,在这六种情况下,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是会被停止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判刑。

1、用社保卡购买保健品或生活用品

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购买医药、办理保险事务、申领保险金、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功能于一身的社保卡,多元化功能使其取代了医保卡。方便了百姓的同时,也滋生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用医保卡违规购物、骗补、转借使用,媒体上也多次报道过利用社保卡就行套现的行为。

审计署公布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中,就指出有1.4亿元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被提取现金或用于购买日用品等支出,涉及539家药店。

一些药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和刷卡现象,作为专项消费的资金,擅自扩大刷卡和报销范围,弄虚作假,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支持和鼓励参保人员超范围使用社保卡,表面是“实惠”了百姓,实为缩水了参保人员的保障金。

2、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1月24日,审计署发布2017年一号公告,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结果,显示我国医保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总体规范,医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包括医保基金支出被挤占挪用、制度间衔接不到位造成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等。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审计共发现15.78亿元涉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抽查资金金额的0.46%。

目前,公费病人越来越多,部分民营医院在利益驱使下,各种套取医保金的招数便蔓延开来。这种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之所以容易发生,是因为病人和医院都可以得到好处,病人可以免费治疗,原本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院做了减免,医院也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增加收入。而社保机构只能依靠病历等资料进行核查,无法对病人治病过程进行监督。

中国《刑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3、冒名使用

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他人社保账户进行支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子女和父母、配偶之间也不能相互使用社保卡就医买药。据人民网报道,浙江省就审理了一起冒用医保案件,母亲患多年高血压,让女儿拿用父亲医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

4、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5、倒卖药品

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卡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在医院里,经常流窜着一群利用社保卡倒卖药品的二道贩子,事实上这种行为会涉嫌刑责。

湛江日报曾有一篇报道。市民徐女士是名退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95%。于是,其女儿借口退休的母亲行动不便,持其母亲的社保卡到医院狂开药后倒卖。她几乎每天奔波于多家医院,一家开一点,涉及的医院和社康中心在20家以上,其开的药品有七种药明显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一年盗刷近50万元。事情败露后,该女子获刑两年半。最后,有5人被判刑,其中最高获刑3年。

6、借予他人

“不要向别人借钱,也不要借钱给别人。”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写的这句经典台词,如果将“钱”字改为“社保卡”,作为对参保人员的提醒,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社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如果借给他人使用,将会泄露个人重要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社保卡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转借他人使用或其他不当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将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社保卡上记录着个人看病买药的所有数据。你把卡片借出去,就相当于把对方看过的病、买过的药,全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如果对方拿来买一些保险公司很忌讳的病,你就可能失去买商业保险的机会了。

社保卡里的记录,是一直跟随着你的。如果你借给别人买过心脏病、高血压之类的药物,去银行贷款,可能会以“高风险”的缘故拒绝你!毕竟银行也不愿意贷款给随时可能出问题的人!

那么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他人去看病等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呢?答案是肯定的。每个人的社保卡都是独一无二的,和身份证一样。如果你把它借给他人用,他人拿着你的社保卡去买药、看病、报销,那就是在骗取国家的医保基金,是构成诈骗罪的!

违规使用社保卡,后果很严重!


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z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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